您好,欢迎来到娇娱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法律中关于缓刑期间减刑的规定

法律中关于缓刑期间减刑的规定

来源:娇娱网


减刑制度适用于被判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减刑并不受犯罪性质和罪过形式的。无期徒刑犯可以在服刑二年后减刑,减为有期徒刑,具体减刑幅度取决于悔改和立功表现。如果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再次犯罪,减刑的起始时间会适当延长。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年。

法律分析

不可以。

减刑是指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由于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因而将其原判刑罚予以适当减轻的制度。

《刑法》第七十列举了可以减刑的四类犯罪分子,即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此不难看出,减刑的适用范围只有刑罚种类的,没有犯罪性质和罪过形式的,也就是说犯罪分子犯什么罪、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均不影响减刑。由于缓刑是对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其具备法定条件时,在一定的缓刑考验期限内暂缓其刑罚执行的一项刑罚制度,所以缓刑不是一个单独的刑种,而只是依附于原判刑罚存在的一种执行刑罚的方法。

被判无期徒刑还能减刑吗

1、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为使无期徒刑犯的减刑,与死缓犯、有期徒刑长刑犯的减刑相照应,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

2、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重新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一般在二年内不予减刑;对新罪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的起始时间要适当延长。

3、刑法关于无期徒刑犯的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年的规定,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结语

减刑制度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减刑的范围不受犯罪性质和罪过形式的。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可以在服刑两年后申请减刑。减刑的幅度根据悔改和立功情况而定,一般可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更短的刑期。然而,如果在执行期间重新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减刑的起始时间会适当延长。总之,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十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2012修正):第三章刑罚的执行第四节减刑、假释第三十条减刑建议由监狱向人民提出,人民应当自收到减刑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核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减刑裁定的副本应当抄送人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总则第三章刑罚第五节死刑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2012修正):第三章刑罚的执行第四节减刑、假释第三十一条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符合法律规定的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条件的,二年期满时,所在监狱应当及时提出减刑建议,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后,提请高级人民裁定。

Copyright © 2019- jiaoyuar.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