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死者家属不同意尸检,机关可以尸检。为了确定死因,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解剖尸体或者开棺检验,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并让其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死者家属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不影响解剖或者开棺检验,但是应当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注明。对于身份不明的尸体,无法通知死者家属的应当在笔录中注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九条 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机关有权决定解剖,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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