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护卫员安全事务管理(交制度)
一、护卫员按规定着装,列队集合,整理着装,明确事项,做好准备工作,提前10分钟准时。
二、护卫员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准确记录值班情况及下班需要继续观察或处理的问题,认真填写记录。
三、护卫员到岗后,清点交接物品,检查设施设备,岗位卫生情况,巡查管理区域,确认无误后予以签字,准确填写时间。
这一时间既是护卫员工作结束时间,也是护卫员的工作起始时间。
四、交接验收时发现的问题或交接过程中未曾发现但确属上班发生的问题,由护卫员承担责任;
交接完毕,护卫员签字确认后发生的问题,由护卫员承担责任;
因交接不清,产生相互推诿,由交接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五、正常情况下,护卫员的验收过程应在15分钟内完成。
护卫员未到岗或虽已到岗,但未办毕交接手续时,护卫员不得下岗。
六、时间已到,人员没有准时到岗的,人员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护卫领班报告,待人员到岗交接完毕后,方可下岗。
七、护卫员负责检查护卫员着装、仪容,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对不听从劝告者要及时向上级报告,如当班护卫员着装仪容不符合规定,追究护卫员责任。
八、交时,相互之间应敬礼,交接完毕,整体列队带回,护卫领班对当日工作进行讲评。
Copyright © 2019- jiaoyuar.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