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被害人放弃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不会影响其声誉。但在赔偿方面可能会受到影响。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公诉机关在起诉书中应当包括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被害人有权在刑事诉讼中提出民事诉讼请求,也可以自行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2.《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因犯罪行为受害人有民事权利的,可以参加刑事诉讼并向人民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不参加刑事诉讼,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侵害他人民事权益而应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主张民事赔偿,可以提出民事诉讼,也可以申请在刑事诉讼中提起民事诉讼。”
结论:被害人放弃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不会影响其声誉,但在赔偿方面可能会受到影响。被害人有权自行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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