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被害人放弃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不需要在进行书面申请。被害人可以在刑事诉讼中放弃民事赔偿权利,也可以在民事诉讼中直接放弃。如有民事和刑事赔偿决定异议,需要进行书面申请。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放弃民事赔偿权利,应当在公诉机关提出意见前或者在开庭审理前向书面声明。
2.《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二条:被侵权人对赔偿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赔偿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民事判决或者裁定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
综上所述,被害人放弃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不需要在进行书面申请,但如有赔偿决定异议,需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申请。
Copyright © 2019- jiaoyuar.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