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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放弃了附带民事赔偿,是否可以再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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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被害人在刑事案件中放弃了附带民事赔偿,可以再次申请民事赔偿,但需注意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被害人可以在被告人被判刑、裁定不起诉或者被撤销起诉以后,就其因犯罪所受的财产损失、医疗费用、交通费用、鉴定费等进行民事赔偿的附带民事诉讼。”

2.《民法典》第十一条规定:“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权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但不得超过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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