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改造
目标责任书
为落实落实粮食安全负责制下市、分级负责制,实施好“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作,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依据省第3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省粮食局、财政厅和市就做好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建设工作,签署目标责任书。
中:
关键维修仓容 万吨,总投资 万元;
改造升级仓容 万吨,总投资 万元;
恢复重建仓容 万吨,总投资 万元。
市依据本市“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改造目标任务,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在9月底前全方面
完成维修改造任务。
二、落实建设资金。按国家支持、省财政补助、市县财政扶持和企业自筹相结合措施主动筹措资金,确保落实到位。省财政依据核定关键维修、改造升级和恢复重建仓容规模和投资概算,安排你市 万元补助资金。其中:关键维修补助万元,改造升级 万元,恢复重建 万元。差额部分,市承诺由地方同级财政和企业自筹处理,并负责落实到位。
三、确保工程质量。工程项目严格根据《粮食仓库建设标准》、《粮食仓房维修改造技术规程》和《安徽省粮库建设维修改造技术导则》等进行设计和建设,统一建设标准,统一外
合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监督检验,确保辖区内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作顺利推进。市负责组织领导,对“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作负总责。
财政部门负责财政资金落实和资金监管;粮食部门负责企业自筹资金落实到位,并根据项目管理相关要求,做好工程建设计划设计、项目审核(立案)、招标投标、工程监理、质量管控,完工验收等工作,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安全、稽查和审计等
相关要求。关键维修和改造升级标准上在省批复下达后30天内开工,恢复重建在两个月内开工建设。
五、加强监督检验。省组织对危仓老库维修改造情况进行监督检验,对未按要求完成任务,或弄虚作假被查实、或被新闻媒体曝光,将按相关要求核减、停拨、收回补助资金,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省粮食局、省财政厅、市各存一份。
安徽省粮食局(盖章): (署名)签字日期: 月 日
安徽省财政厅(盖章): (署名)签字日期: 月 日
市(县)(盖章): (署名)
签字日期: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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