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会员离休、退休和待业,可保留会籍。保留会籍期间免交会费,返聘退休职工也是退休职工。保留会籍期间无表决权。职工也可自愿选择继续缴纳会费,行驶会员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 税法第六条第三款所说的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是指:(一)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二)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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