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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对个人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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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对个体工商户 行政处罚 的方式主要有: (一) 警告 。 (二)罚款。 (三)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 行政拘留 。 (七)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法律客观: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 适用普通程序办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因案情复杂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案情特别复杂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经延期仍不能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是否继续延期,决定继续延期的,应当同时确定延长的合理期限。 案件处理过程中,中止、听证、公告和检测、检验、检疫、鉴定、权利人辨认或者鉴别、责令退还多收价款等时间不计入前款所指的案件办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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