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是在二人同居期间共同出资购买,双方未对房产作出关于所有权相关约定的,认定为该房产为二人共同共有,平均进行分配。
一、婚内父母出资买房归谁
一方父母在婚后出资买房,明确表示该房子只归自己子女所有的,那该房子就应认定为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父母在婚后出资购房时没有明确指定房子只归自己的子女所有,那么该套房产就可以认为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夫妻二人在离婚时均可对其主张所有权。
二、婚后买的房子只写夫妻一方名字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买房的,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都属于共同财产。
买房的钱是谁的?什么时候出资购买的?这是认定夫妻共同房产的两大核心要素。因此,夫妻登记结婚后对房产有共同出资行为,房产才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买房,房屋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为该出资人子女的个人财产。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房屋,而且该不动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或者出资人子女的配偶名下,则认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房屋归夫妻共同共有。
三、领证后是男女两个人一起买房子吗
男女在领证后买房子不一定是两个人的。夫妻双方共有不动产的情况如下:
1、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的情况。男女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如果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了不动产,而且该不动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或者出资人子女的配偶名下,则认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房屋归夫妻共同共有。
2、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的情况。男女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如果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了不动产,而且该不动产只登记在了一方子女名下;这种情况下该不动产并不当然的认为是该方子女的个人财产,首先要看当事人是否有约定,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认为该不动产是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3、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不动产的情况。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产,并已办理房屋产权登记,不论房屋产权登记在谁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依法平均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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