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中,仅适用于由被告所在地人民管辖。
一、买卖合同纠纷有哪些规定
买卖合同纠纷的管辖的规定有:1、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由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管辖的,按其约定;2、当事人未约定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管辖;3、买卖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股权转让纠纷的管辖是哪个
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而《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第二款规定:“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由此,股权转让合同纠纷的管辖,应该为被告住所地、出让方所在地人民。
当然,既然适用一般合同纠纷的管辖规定,有约定管辖的当然优先。
三、合同纠纷本人可以不去吗
合同纠纷以原告身份向提起诉讼的,不向提起诉讼的,按撤诉处理;作为被告,如果不出庭,将被缺席审判。因此,如果发生合同纠纷,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为方便合同纠纷的解决,合同双方可以在书面合同中约定起诉,但只能向合同有关地的起诉,即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的人民起诉,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需要指出的是,这种管辖权只适用于合同纠纷,不适用于其他民事纠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5条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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