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向省、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经办机构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通过网上申报;
(二)省、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经办机构收到材料后在2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和审核工作;
(三)省、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经办机构做出予以登记的决定,以现场或者网上送达的方式向申请人反馈审核结果,并在业务系统内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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